2月21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2020年第7期食品抽檢信息,近期該局組織抽檢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3類產品125批次,其中有4批次樣品上了不合格名單。
不合格樣品中,豆制品有2批次,為: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王府井店銷售的標稱云南乖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酥豆腐干(原味)(規格:85g(6包裝)/袋,生產日期:2019-04-27)和香酥豆腐干(海苔味)(規格:85g(6包裝)/袋,生產日期:2019-04-27),2批次樣品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防腐劑超范圍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不合格樣品中,肉制品有1批次,為:海南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順德區從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自然派鮮味牛肉干(規格:100克/包,生產日期:2019-01-09)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不合格樣品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有1批次,為:海南南國超市貿易有限公司鑫萬福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平頂山市明軒油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芝麻油)(規格:180ml/瓶,生產日期:2018-08-02)檢出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GB/T 8233-2018 芝麻油》中規定,小磨芝麻香油中酸價(以KOH計)應符合≤2.5mg/g(一級)、≤3.0mg/g(二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7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