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啟動政府采購應急機制,對于與疫情防控緊密相關、確需緊急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開通采購“綠色通道”,保障應急防疫物資采購通暢。同時該局出臺相應措施,確保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政府采購活動穩定有序進行。
記者從市急救中心了解到,因疫情防控需要,該單位需緊急采購一批救護車。“如果按照正常的政府采購流程,需要十幾二十天才能完成,現在走防疫物資采購的‘綠色通道’,我們可以根據疫情防控實際需要先行采購,能節約不少時間,預計很快就能到位。”市急救中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據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我市執行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政策,與疫情防控緊密相關、確需緊急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可暫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政府采購常規是需要經過招投標等一系列流程的,現在對于急需的防疫物資,可以由單位自行履行內控主體責任,按照便利、效益、經濟等原則自行采購,確保采購時效,保障應急防疫物資能及時到位。”該負責人表示,各采購單位應在確保采購時效的同時,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質量,并加強采購文件和憑據的管理,留存備查。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采購活動中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反映。
政府采購活動的開展關系到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和采購需求的按計劃滿足。記者了解到,為了保障政府采購不會因為疫情出現明顯梗阻,維護全市公共消費領域供應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市財政局要求各代理機構在非必要情況下,不得隨意暫停采購活動、關閉采購場所。對于非緊急采購,采購單位可根據適用情況選擇相應的采購方式,盡量選擇網絡、電話、郵寄等非現場方式實施采購活動,專家評審費用在規定標準基礎上,考慮交通、核酸檢測等特殊因素可適當增加。同時,市財政局提醒,各方當事人應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對確需現場開展的采購活動,做好通風、消殺、體溫監測、人員信息登記、健康碼和核酸檢測查驗等工作,盡可能減少現場人數、加大座位間隔、縮短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