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廣藥集團獲賠1000余萬
昨天,備受重視的王老吉訴加多寶發布“本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歸于虛偽宣揚一案,總算有了一審判定。廣州中院確定,上述廣告語歸于虛偽宣揚,構成不合理競爭,廣東加多寶飲料食物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有關廣告語進行宣揚,補償廣州醫藥集團1000萬元經濟丟失及合理維權費用人民幣813250元,并在《廣州日報》頭版及人民網主頁揭露賠禮道歉。加多寶當庭表明不服判定上訴。
王老吉:改名誤導消費者
“這系列廣告從6月份開端在戶外LED、候車亭、網絡、報刊、電視等媒體全部上線,迅速將信息鋪滿街頭巷尾,一起也給消費者帶來了無窮困惑。”王老吉方面表明。
王老吉方面以為,案子拖了近一年,加多寶已經過改名廣告、借王老吉商譽交換自個利益,王老吉在此期間則要消除虛偽廣告帶來的負面影響,丟失無窮。
加多寶:已發動上訴程序
關于庭審成果,加多寶方面當庭表明不服該案一審判定,將提出上訴。
加多寶法律顧問姚嵐表明,“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廣告語是加多寶公司關于自個多年出產的商品替換商標和稱號現實的客觀描繪,不是虛偽宣揚,經過簽定廣告合同付出廣告費的方法傳達,不違背法律規定,不損害任何人的合法權益,歸于合理的出產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