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老吉訴加多寶虛偽宣揚糾紛案一審斷定后第五天,王老吉方面25日在廣州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告遷就該案向廣東高院提出上訴,王老吉稱盡管贏得官司,但其品牌丟失難以補償,將在上訴中提出2項懇求以維權。
12月20日,廣州中院對廣藥加多寶“改名廣告”糾紛案做出一審宣判,廣州中級人民法院斷定加多寶方面當即中止涉案廣告語宣揚,及毀掉運用涉案廣告語物品,補償廣藥方面經濟丟失1000萬元人民幣和合理費用約81萬元人民幣,一起在有關媒體主頁刊登抱歉聲明。
加多寶方面當庭提出上訴,仍堅稱其廣告實在合法;不過贏了官司的王老吉25日也宣告,盡管對斷定根本滿足,但仍有不服之處,決議提出上訴。
王老吉代理律師溫旭表明,一審只是判賠1081萬,無法補償王老吉的經濟丟失,加多寶公司經過長時間虛偽宣揚給王老吉形成的丟失預算超越30億。此外,法院只斷定加多寶在廣州日報、人民網抱歉,無法發揚有用效果。
據悉,王老吉方面擬提出兩條上訴訴訟懇求:1、懇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加多寶公司,除“全國銷量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本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這兩句廣告語以外,加多寶公司當即中止運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遙遙搶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本來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加多寶出產的紅罐涼茶不再運用過往17年沿襲的商標,現更換為加多寶涼茶”廣告語進行廣告宣揚的行動,并當即毀掉運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揚物。
2、懇求人民法院依法斷定加多寶公司除在《廣州日報》A1版、人民網主頁以外的,《羊城晚報》明顯方位、《南方都市報》明顯方位、新浪網主頁、騰訊網主頁、搜狐網主頁上揭露抱歉,內容由法院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