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9時,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石家莊“毒餃子”案作出一審判定并揭露宣判,以投進風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呂月庭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向速凍餃子內注射甲胺磷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呂月庭于1993年到河北省食物進出口(集團)天洋食物廠作業,至2007年一向為臨時工。為提前轉為合同工,進步薪酬、福利待遇,呂月庭決議用注射器向冷庫中的速凍餃子注射甲胺磷,企圖制造事端,導致廠方注重,借機提出需求。
2007年7、8月間,呂月庭利用作業之便進入冷庫,用一支5毫升注射器向速凍餃子等商品中注射甲胺磷未遂;同年10月至12月間,呂月庭運用一支20毫升注射器,先后三次進入冷庫向多箱速凍餃子內注射甲胺磷。作案后,呂月庭將注射器扔掉于天洋食物廠同一收水井中。
被注射甲胺磷的餃子銷往日本國千葉縣市川市、千葉縣千葉市、兵庫縣高砂市和中國承德市后,14人食用后中毒,其間13人身體遭到不一樣程度損害:1人重傷,6人輕傷,6人輕微傷。案發后,天洋食物廠全部停產。
到2010年1月28日,該廠商品召回運費、封存商品保管費等丟失1543433.89元,封存商品超越保質期限丟失2125396.40元,封存食物原材料超越保質期限丟失1875677.31元。
損害公共安全結果嚴重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被告人呂月庭為導致廠方注重,到達進步薪酬、福利待遇的意圖,向天洋食物廠出產的食物中投進甲胺磷劇毒農藥,損害公共安全,其行動已構成投進風險物質罪,且致人重傷、形成公私產業重大丟失。
公訴機關指控呂月庭犯投進風險物質罪的事實清楚,依據的確、充沛,罪名建立。被告人呂月庭置廣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管,長期預謀并屢次施行違法,片面惡性極深;以投進風險物質方法損害食物安全,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性質惡劣;形成1人重傷、6人輕傷、6人輕微傷及天洋食物廠直接經濟丟失550余萬元的嚴重損害結果,應依法懲辦。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作出上述判定。
日本駐華使館官員、媒體記者及各界大眾50余人旁聽了宣判。 據新華社電
■事情回憶
2008年1月5日日本兵庫縣高砂市一家3口食用中國產冷凍餃子后呈現中毒表現。警方查詢斷定餃子中混入有毒甲胺磷。
1月30日日本厚生省就此事向中方通報。中國質檢總局教授查詢組緊迫趕赴河北對相關企業進行現場查詢。
2月4日日媒報導,日本警方發現毒餃外包上有直徑3毫米的小孔,置疑甲胺磷是人為混入。
2月12日日本共同社發布音訊稱,石家莊市公安局專案組以為該事情可能是不滿廠方待遇的人故意作案。
2月13日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魏傳忠表明,日本共同社的報導是未由質檢總局或警方發布的片面、猜想性的報導,將對查詢作業和民眾形成誤導。
2月20日中國國務委員唐家璇拜訪日本,與日方就毒餃子疑問交換意見。
2月22日第八次中日戰略對話在北京舉辦,毒餃子事情變成兩國戰略商量的議題之一。
2月25日日本警察廳次長安藤隆春到北京,同中國公安部負責人就毒餃子疑問的查詢結果舉辦會談。
2月28日魏傳忠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明,這次發作在日本的“餃子中毒事情”,不是一原因農藥殘留疑問導致的食物安全事情,而是人為作案的個案,投毒在華發作可能性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