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鄰近超市有些零食過期半年仍在出售
大都中小學生買零食時“歷來不看出產日期”
天天下午4點放學后,北京豐臺區某小學對面的超市都會擠滿買零食的學生。辣條、豆干、爽性面等被擺在顯眼的位置,大都賣5毛一袋。
六年級的李雪說,班里30名學生簡直都買,最受等待的是辣豆干,她自個常吃,“有時候辣得胃疼,但仍是不由得要吃”。
記者造訪北京市多家中小學,發現鄰近超市均有相似零食出售。但疑問是,有些食物現已過期,有些曾因食物添加劑超支被監管部門請求下架。
比如,一種牛奶巧克力豆的出產日期為2014年9月,保質期1年,過期半年多,但仍被擺在貨架上出售。大都中小學生在接受采訪時表明,他們買零食時“歷來不看出產日期”。
還有中小學生常吃的一種辣條,2015年曾多次被北京市食物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確定不合格,原因是糖精鈉、山梨酸等食物添加劑超支,但該食物仍在出售。記者在不止一家小學鄰近的超市都見到了這種辣條,并隨機購買了一包:出產日期為2016年4月,但包裝上所印食物出產許可證有效期到2016年2月。
大學周邊小攤販多無證運營
活動攤販“遇到城管就跑”
與中小學周邊主要是固定門店小超市不一樣,食物攤販在北京的大學周邊較為多見,每到黑夜,麻辣燙、烤串、炒面等活動性食物攤位就會很多出現,購買者多為大學生。
這些食物的清潔情況如何呢?記者在北京市某批發市場發現,麻辣燙冷凍室里,牛肉丸、魚豆腐等20多種食物的包裝袋都未封口,且沒有出產日期。某麻辣燙批發商說,“封口處的出產日期被撕掉了,并且從沒聽過有進貨的人問起保質期的疑問。”
為保證食物安全,《北京市食物攤販監督管理辦法》規則,食物攤販應當懸掛公示運營證,用于食物運營的東西、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契合有關食物安全規范。
“像咱們這種活動性賣食物的全都沒有證”,王偉常年在海淀區某大學鄰近用小推車賣紫菜包飯,他說,自個曾被罰過1000元,如今“遇到城管就跑”。
還有一位賣雞蛋灌餅的小販泄漏,“罰款的多少要看推車巨細,三輪車三五百,好的車子上千,先去城管所掛號,再去銀行交錢”。她說,“運營證門檻高,小的門店都辦不下來,更甭說咱們了。”
為何校園周邊食物安全難治?
北京城管人員:全市沒一致規范,執行時很尷尬
去年10月,新修訂的《食物安全法》正式實施,強化了監管和賞罰力度,被冠以“史上最嚴”的稱謂。為安在如此嚴厲的法令保證下,校園周邊仍有食物安全事情發作呢?
在沖擊違法、違規攤販方面,北京市城管某法律人員對記者表明自個的無奈:由于全市沒有一致的規范,城管在執行時感到很尷尬。他說,“被執行人會訴苦,同樣在北京,為安在這個區域答應,另一個區域又不答應?咱們城管也拿不出一個規范。”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從公司與政府的視點進行了剖析。他說,首要,有些公司出于追逐贏利和削減本錢的思考,對食物安全疑問不行注重。其次,法令出臺后不必定立刻收效,由于政府部門在分配資本、加強法律上也需求時刻。
沈巋還說,從實踐來看,底層的法律會涉及到食物公司與地方政府的聯系。尤其是大型食物公司,盡管可能有違規行為,但在本地又比較重要,這時,食物疑問就會變得復雜。
國家將展開校園食堂和校園周邊食物安全專項整治
專家:需強化監管 進步學生食物安全意識
近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6年食物安全重點工作組織》,請求“展開校園食堂和校園周邊食物安全專項整治”。
記者從北京市城管某法律人員處得悉,城管加大了對活動攤販的沖擊力度,公安、交通、城管、治安的探頭現已連網,監管手段也十分完全,主要清查無證運營者。該法律人員說,在他所擔任區域的校園周邊簡直沒有活動攤販。
在法律規范和監管方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6年食物安全重點工作組織》請求,“從健全法規規范下手”,加速完善一致權威的食物安全監管體系和準則,增強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專業性和系統性。研討制定對于完善一致權威食物藥品監管體系的定見。
我國食物工業協會查詢剖析師鄭宣東以為,在強化監管的一起,學生的食物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還有待進步。他說,“日本在這方面做得不錯,有些中小學設有專門的食物課,孩子能夠學到更多有關食物安全的常識。”
沈巋指出,《食物安全法》在內容上比較嚴厲,要害仍是要加強執行。當然,還要思考我國的現實情況,第一是人員多,第二是小攤販很多存在,消費者在進步食物安全方面能夠有等待,但完全改進還需求必定的時刻。